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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凰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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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
2022-4-21 2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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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
您好!我是凤凰县农村户口。因工作以后打算转城镇户口,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请问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被本集体成员继承?2、集体成员因入学或者打工转为城镇居民还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3、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在继承之前倒塌了,城镇居民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4、城镇居民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能用多久?要还给集体吗?继承需要给集体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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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勇
2022-4-21 22:15:49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答复
你的咨询信件已经收悉,现将你在咨询信件中提及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请问城镇居民能继承凤凰农村者家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在继承之前房屋倒塌了我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
继承宅基地能用几年?房屋倒塌之前能不能修缮,倒塌了能不能重建?能麻烦您解释一下原因吗,感谢!
凤凰县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根据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凤凰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凤政办发[2022]2号)规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房屋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须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不能重建。房屋一旦损毁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凤凰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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