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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告] 2016年凤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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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哥 发表于 2016-7-27 13: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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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县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凤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凤凰县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预科生、自考生、成考生除外)。贷款学生必须有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和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4年确定。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贷款学生可延长还贷期限。
  3、贷款利率: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上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第一次贷款的学生的申请表须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续贷不用盖公章。
  2、贷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双方的身份证;
  3、 贷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四、办理程序
  1、办理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12—9月20日地点:县教体局二楼资助中心
  2、第一次贷款时,学生和共同贷款人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报材料办理。再次申请贷款时,贷款学生或共同贷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
  3、签订合同、录入回执。审查通过后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合同》,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就读高校。高校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上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五、贷款发放
  在11月中旬,贷款先划至个人支付宝账户;3秒后将划到高校的银行账户,交了学费的学生请到学校要回贷款。支付宝用于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请于一周后认证、激活支付宝账号,认证后才可用。

  六、按时还款
  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贷款利息自己承担。毕业第三年,要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提前5天将还款自己存入支付宝,也可提前还款:除11月份外,其他各月均可提前还款。当月1日—1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申请,然后于当月20日前将还款资金存入个人支付宝,银行于21日划扣还款资金。


  七、特别提醒
  1、贷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和保管合同文本,切实履行贷款学生各项义务。
  2、要牢记注册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每年要登录2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手机号码、QQ号、就业信息、住址、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
  3、及时还款。没有按时还款的,按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130%。并将违约信息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生活、工作产生影响。


  八、咨询热线:
  县资助中心电话:3506097;3505517        贷款 QQ群:250615042;122874498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支付宝咨询热线;:95188;
  凤凰县教体局


二○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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