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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说历史] 苗、瑶族古代史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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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38军 发表于 2016-3-1 14: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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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瑶族古代史叙略


一   先秦时期


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即新石器时代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阶段,在后来的江淮荆州地带是“三苗”部落集团的分布区域。黄帝时,三苗的大首领蚩尤,曾经北上与黄帝族进行战争,战败之后,这个部落群体仍退回到原来居住的江淮荆州地带。至“五帝”中的帝害高辛氏时,盘瓤帮助高辛氏杀敌有功,与高辛氏女儿结婚,共同进入南方山区,子孙繁衍,自成一个部落群体。

据说,盘瓤是一支毛色美丽的犬。其实是“三苗”中以犬为图腾的氏族或部落。至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6年),原“三苗”部落集团内部发生了分化。其中的先进部分显然形成了楚族;以盘瓤为始祖、以犬为图腾的部分,则集中居住在今湘西、黔东连接地带的山区,成为了另一个民族群体。即苗族和瑶族的祖先部落群。

楚族建立楚国的时间比较晚,公元前740年,楚族的首领熊通始称武王,正式建立了楚国。而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后来的楚国领域内却是苗、瑶族祖先部落群“三苗”的聚居区。《史记•五帝本纪》说:“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北上与黄帝族争战的蚩尤,正是当时“三苗”中的最大首领。然而,《史记•楚世家》却说:“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

这个说法可能是后来的附会。或者可以说,在黄帝族与蚩尤为首的“三苗”的战争中,有一部分黄帝族人追逐“三苗”南下而进人了“三苗”聚居区。《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在征伐活动中,曾经“南至于江,登熊湘(湘山)”,说明黄帝族人中的一部分进人了“三苗”地区,但这部分黄帝族人进入“三苗”聚居区后,只可能是融合人“三苗”之中,成为与“诸夏”(汉族前身)有别的“蛮夷”。《史记•楚世家》说,周成王时(公元前H世纪左右),“封熊绎于楚蛮,居丹阳(在今湖北株归县东北)。

”熊绎的四世孙熊渠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溢。”直到楚武王时(公元前740一前690年),在向中原诸夏的进攻当中,仍自称蛮夷而不讳。《史记•楚世家》说:“楚伐随。随日: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而同时前后的苗、瑶族祖先部落与楚族之间的差别还不很大,在后来的记录中还把苗、瑶族祖先部落与楚族混在一起。《后汉书•南蛮传》即说:“宣王(公元前827一前782年)中兴,乃命方叔南伐蛮方,诗人所谓蛮荆来威者也。又曰:蠢尔荆蛮,大邦为仇。明其党众繁多,是以抗敌诸夏也”。周宣王时期的南方“荆蛮”,正包括后来的楚族在内。

直到春秋前期,公元前740年以后,熊通称楚武王建立了楚国,征服邻近的一部分苗、瑶族祖先部落。随着楚国的建立,楚族本身也就得到发展巩固。也就是说,原来“三苗”中的先进部分,此时形成了楚族,与其他后进的“三苗”部落不同了。春秋中期以后至战国之间,楚国在加强与中原诸侯国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同时,也加紧政治上和军事上的争夺与兼并。这就使南方楚国境内的楚族与中原诸侯国境内的华夏族之间的差距缩短了,经济文化方面的共同性增多了。及至楚国为秦国兼并之后,南方的楚族便与中原的华夏族迅速地融为一体,形成了汉族。原来与楚族是近亲的“三苗”中的后进部分,后来因为发展的条件不同,便形成为另一个民族群体。这个民族群体即苗、瑶族的祖先部落群体,它被秦国于其地设置郡县统治了起来。《后汉书•南蛮传》说:“秦昭王(公元前306一前251年)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始置黔中郡”。黔中郡在今湘西、黔东连接地带。


二   两汉时期

西汉王朝取代秦王朝的统治时,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驻今湖南溆浦南部)。西汉武陵郡的驻地与秦黔中郡不同,但辖境范围却基本未变。辖境内的少数民族仍以苗、瑶族先民为主。秦黔中郡、汉武陵郡之地,乃今湖南省的常德以西、贵州省的黄平以东的川、鄂、湘、黔四省连接地带。汉代在今贵州省境内设牂牁以后,今贵州省的黄平县以东属武陵郡,黄平县以西属拜。所以,汉代苗、瑶族先民的分布区域,是在今贵州省黄平县以东的川、鄂、湘、黔四省连接地带,尚未曾向西部深人西南地区的腹地。
     
两汉时期的苗、瑶族先民仍然保留着他们原有的氏族和部落组织,在武陵郡内的山区从事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他们的各个氏族、部落中占主导地位。东部边缘地区的部分,居住区域与汉族相交错,与汉族之间有交往;中心地区者则多与夜郎系统的僚、蹼族(讫佬、侗、布依族先民)相杂居,与汉族的交往很少。《后汉书•南蛮传》说,西汉初年,汉朝统治者们对武陵郡内苗、瑶族先民的各氏族、部落“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谓责布”。

这说明当时苗、瑶族先民内部的纺织手工业已经比较发达,而且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所以汉朝对他们征收的“责布”是按人口计征。《说文》说,责布,“南蛮赋也”。纺织手工业的发展,必须以农业的发展为其前提条件。所以,当时苗、瑶族先民中农业生产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但在社会组织方面,则氏族、部落的界线仍然没有突破,氏族、部落首领称为“精夫”,他们各自统率着自己的氏族、部落。汉王朝封建中央对武陵郡内苗、瑶族先民的统治方式,是让他们中的氏族、部落组织仍然保留,对各氏族、部落的“精夫”“赐印缓”,使其为武陵郡内的地方基层首长,然后通过各“精夫”来对苗、瑶族先民中的劳动人民征收贡赋。此时的苗、瑶族先民,仍然处在原始社会末期阶段,还不曾进人完全的阶级社会。
     
汉王朝对武陵郡内的苗、瑶族先民,一方面是任其内部的政治、经济结构保留不变,然后通过他们中的贵族分子来进行贡纳的征收;另一方面又从东部汉族区不断向西部的苗、瑶先民聚居中心地区深人,企图更加深入稳固地控制住苗、瑶族先民聚居的中心地带。于是,经济上的剥削和政治上的压迫,引起了武陵郡内苗、瑶族先民的不断反抗。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武陵郡内苗、瑶族先民的首领、精夫相单程等据险隘反抗,向郡县官吏驻地进攻。

东汉王朝派遣武威将军刘尚率领南郡(驻今湖北江陵)、长沙郡、武陵郡(驻今湖南常德)的一万多军队前往镇压。刘尚率兵乘船溯沉水入武溪(今湖南玩陵西、吉首东部的沉江支流武水),因道路不熟悉,粮尽,被苗、瑶先民全部消灭。次年(公元48年),相单程率众攻下了临玩(今常德)。东汉王朝派李嵩、马成率兵前往进攻,“不能克”。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又派遣伏波将军马援率兵前往,马援攻下了临玩,但马援本人亦即病死在军中。

苗、瑶先民“受降,为置吏司”,重新接受东汉王朝的统治。至建初元年(公元76年),遭中一带(今湖南澄县至桑植一带的澄水流域)的苗、瑶族先民在陈从的率领下起来反抗,攻入零阳(今慈利县)。建初三年(公元78年)冬天,楼中(今湖南慈利县以西的楼水流域)的苗、瑶族先民又在覃儿健的率领下进攻零阳(今慈利)、作唐(今安乡)、屏陵(在今湖南公安县西南)等地。东汉王朝调动荆州七郡及汝南颖川的五千多武装往零阳(今慈利)拒守,又招募充中(今湖南桑植一带)的苗、瑶族先民中未反抗的首领率领四千多人前往帮助镇压,才把以覃儿健为首的反抗镇压下去。

东汉王朝这才把今湖南北部的澄水流域至湖北公安以西南地带的统治进一步深人和巩固了下去。进人东汉晚期,武陵郡内及散居邻郡的苗、瑶族先民的反抗更加频繁而剧烈。反抗者常常“拘执县令,屯结深山”,“众至万余人,杀伤长吏”。甚至进攻江陵,荆江刺史、南郡太守,皆弃城逃跑。而东汉王朝的镇压也是相当残酷的。整个东汉时期,苗、瑶族先民自其聚居区的中心地带不断向东部边缘区王朝统治的据点进攻,即向今湖南常德、长沙、零陵、郴县、湖北江陵等地进攻,目的在于拔除这些民族压迫剥削的据点。东汉王朝则是从这些据点出发,将其统治势力向西推进,使统治势力深人到苗、瑶族先民的聚居中心区去。苗、瑶族先民不甘受民族压迫和剥削,不断发起反抗。结果是反抗屡遭失败,东汉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渐向西部苗、瑶族先民聚居区深人。而苗、瑶族先民的一部分即此被压迫向其聚居区西部的山区流移迁徙。

由于两汉王朝企图加强对苗、瑶族先民的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苗、瑶族先民则难于接受这种剥削压迫而采取民族对抗的方式。这就使苗、瑶族先民聚居的中心区不可能接受汉族中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延缓了自身内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进程。‘终两汉之世,苗、瑶族先民一直在武陵郡内的聚居中心区及邻境的一些地方,保持自己原有氏族、部落组织,在山区从事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自给自足,自我封闭,变化不大。


三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南北朝时期,瑶族开始与苗族分开,各自成为了不同的民族。
   
(甲)苗族魏、晋以后,苗族人口繁衍增多,分布区域较之两汉时期有所扩大。《南史》卷79说:“荆、雍州蛮,盘瓠之后也。种落布在诸郡县。”原来只集中聚居在武陵郡内的苗族,至南北朝时期,已经遍布于荆州和雍州所辖的各郡县之内。南朝宋、齐时期的荆州和雍州,相当于今湖南省慈利县以北,河南省南阳以南,四川省万县以东,湖北省枣阳、沙市以西之地。《南史》又说,苗族的分布区除荆、雍州之外,郢州(驻今武汉)的武陵郡(驻今湖南常德)内仍然是苗族的分布区域,而以郡西的五溪地区为聚居区。

西晋末年以后,全中国范围内各民族的大迁徙对流,同样波及苗族地区,使苗族的分布区域扩大而进一步与汉族和邻近的其他民族相交错。苗族之迁徙人汉族地区的部分即所谓“顺附者”,经济生活逐渐与汉族相接近,“一户输谷数斛”。但“其余无杂调”,在这一点上仍与汉族有别。分布在荆州(驻今湖北江陵)、雍州(驻今湖北襄樊市)、呈肠州(驻今武汉)西部的部分,则“所居皆深山重阻,人迹罕至”,故“无摇役,强者又不供官税。结党连郡”,与官府相对抗。呈尽州武陵郡西部(今湘西至黔东的思南、镇远、榕江一带)山区的苗族人民,此时已逐步向西部的宁州东部(今贵州中部地带)流动。
     
(乙)瑶族  南北朝时期,瑶族已经和苗族分开,称之为“莫徭”。南朝梁武帝大同年间(公元535一546年),张缵为湘州(驻今湖南长沙)刺史,了解到当地瑶族的一部分情况。《南史•张缵传》说:“州(按,湘州)界零陵(驻今湖南零陵)、衡阳(驻今湖南衡山县东北)等郡,有莫摇蛮者,依山险而居,历政不宾服,〔张缵政务公平〕,因此向化”。当时湘州南境抵今广西桂林、荔浦、贺县及广东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一带。《张缴传》中所说的“州界零陵、衡阳等郡”,包括南部的始安郡(驻今桂林)和始兴郡(驻今广东韶关市)在内,亦即包括了今广西的桂林、荔浦、贺县和广东的连南、乳源等县之地在内。

显然,当时在今湖南衡山、邵阳市以南至广西桂林、荔浦、贺县和广东的连南、乳源、韶关一带,是“莫摇”的分布区域。他们“依山险而居,历政不宾服”。即封闭在山谷深险的地方,不向地方官吏交纳田粮赋税,也不服任何摇役,所以被称之为“莫徭”。其实,“莫徭”急呼则为“苗”;“苗”长声乃成“莫徭”。他们本来自称为“苗”,但因其不向官府服徭役,乃被附会称为“莫徭”。宋朝以后,又去“莫”而仅称之为徭”。瑶族在秦汉时期乃黔中武陵郡内苗族中的一部分,魏、晋以后,向南部移动,与同一民族(苗族)的其他部分在地域上隔离,时间长了便产生地方性差别,这就形成了另一个民族群体。而在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生活的某些方面,仍然与苗族大体相同。


四   隋、唐、五代、宋朝时期

(甲)苗族  隋朝时期(公元581 -618年),苗族的分布区域较南北朝时期(公元420一589年)又有所扩大。这是因为南北朝时期中国各民族之间联系交往频繁,促进了苗族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人口增多的结果。据《隋书•地理志》的记载,隋朝时期苗族人口散及南郡(驻今湖北江陵)、夷陵郡(驻今湖北宜昌市西北)、竟陵郡(驻今湖北钟祥)、沔阳郡(驻今湖北两阳西南)、沅陵郡(驻今湖南玩陵)、清江郡(驻今湖北五峰西北)、襄阳郡(驻今湖北襄樊市)、春陵郡(驻今湖北枣阳)、汉东郡(驻今湖北随县)、安陆郡(驻今湖北安陆)、永安郡(驻今湖北新洲)、义阳郡(驻今河南信阳)、九江郡(驻今江西九江)、江夏郡(驻今湖北汉口)各地。与南北朝时期的分布地域相比较,则是从今湖北省的阳、沙市一带向东扩展到达了今江西九江;在今湖南省境内者,仍以今湘西、黔东连接地带为主要聚居区。向东部扩散深人汉族聚居区的那部分苗族,由于与汉族的直接接触较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逐渐与汉族相近。《隋书•地理志》即说:“其与夏人(汉族)杂居者,则与诸华不别”。就在隋朝时期便融合到汉族中去了。仍然分布在西部山区的部分,则与汉族直接接触的机会少,依旧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经济文化生活特点。《隋书•翅红里志》即说:“其僻处山谷者,则言语不通,嗜好居处全异,颇与巴渝同俗。”

唐朝前期,苗族分布的区域向西退缩至今川、黔、湘、鄂连接地带,集中居住区域则是今湘西、黔东连接地带。继南北朝以来,一部分苗族人口在向西部的西南地区腹地迁徙。公元9世纪中期的咸通年间以前,有一部分苗族人口已经定居在南诏东南与唐朝安南都护连接地带(见《蛮书》卷十)。即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唐朝至五代十国时期,苗族中与汉族直接接触较多的部分是分布在今川、黔、湘、鄂连接地带的部分。唐朝和五代的统治者们通过任命当地苗族中的上层分子为羁縻州刺史的方式,来对苗族人民进行统治。唐朝时期设置的锦州(驻今贵州省铜仁县东部、湖南境内辰水北岸之锦和)、溪州(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巫州(驻今湖南黔阳西南之黔城)、叙州(驻今湖南叙浦)等,都是苗族的聚居区。

这一带的苗族中的上层分子便充当了羁縻州刺史。五代十国时期,楚国马希范有溪、锦等州,仍以溪州彭士愁等为刺史,“立铜柱为界”(《文献通考•四裔考•盘瓠种》)。此时,湘西、黔东一带的苗族已经进人阶级社会,所以唐朝和五代十国的统治者们能够通过苗族内部的统治者们来对苗族人民进行统治。然而,溪、锦等州苗族内部的氏族或村社组织,依旧明显地存在,所以各羁縻州刺史统辖的是许多氏族或村社。深人西南腹地的那部分苗族,也是随地组成氏族或村社,既受同区域内大民族统治阶级的支配,又保持自己本民族村的相对独立性。如定居在南诏东南部边境(今云南文山州)的那部分苗族,就是既受南诏统治阶级的支配,又保有自己政治、经济结构的特点,所以他们向南诏统治者们提出要求“立边城自为一国”(《蛮书》卷十)。
   
宋朝时期(公元960一1279年),向西南腹地迁徙的苗族人口已布满了今贵州的中部,抵达今贵州西部的安顺一带了(见《元史•地理志》普定路)。东部苗族的聚居区集中在今湘西北、黔东北一带。湘西北地区苗族内部最大统治者是彭氏;黔东北苗族内部最大的统治者是田氏。湘西北一带称北江;湘西南一带称南江。湘西北苗族人口最多;湘西南则多瑶族,只有少部分苗族。北江地区的情况,《宋会要稿•蕃夷五之八一》说“北江蛮酋最大者曰彭氏,世有溪州(在今永顺至古丈一带)。州有三:曰上、中、下溪。总二十州,皆置刺史,而以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隶焉,谓之誓下州。”由此可见,在湘西北苗族地区,以彭氏为首的贵族分子们,各自盘踞着一块地方,每一块地方显然就是一个扩大了的农村公社,总共有二十个这样的农村公社,彭氏是各村社联合的“都誓主”。

唐朝末年以来,各村社首领据地自称刺史,宋王朝不得不加以承认,而以彭氏为下溪州刺史兼各州的“都誓主”。“都誓主”即各村社联盟的首领。由于受到宋朝内地汉族中封建制的影响,湘西北一带的苗族,是在保持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组织形式向奴隶制过渡的情况之下,迅速地跨人了封建领主制社会。各州刺史既是当地的封建领主,又是宋王朝授命的世袭土官,在当地世代承袭地管土管民。苗族农民则通过自己所属的村社,从封建领主们那里领得小块份地使用,被束缚在土地上,向封建领主交纳实物和劳役地租。北江地区的封建领主们,也往往对外掠夺奴隶人口(见《宋会要稿•蕃夷五之七六》、《蕃夷五之十九》、《蕃夷五之八二》)。这是奴隶制度残留的尾巴。在黔东北与湘西北连接地带的苗族地区,是以田氏为首的思州(驻今贵州务川)封建领主们的盘踞区域。以田氏为首领的思州封建领主们统治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结构,与彭氏为首的北江地区大致相同。除湘西、黔东地带而外,散及西南其他地方的苗族,则各自组成村社,聚族而居,夹杂在各地土著的其检摄族之中,外部便只能是接受原来土著民族中最大贵族势力的统治。

( 乙)瑶族  南北朝时期瑶族与苗族分开之初,称为“莫徭。隋、唐时期此称呼均沿袭未改。至宋朝时期乃去“莫”而 仅称“徭”。

隋朝时期瑶族的分布区域,《隋书•地理志下》说,当时瑶族散及长沙郡、武陵郡(驻今湖南常德)、巴陵郡(驻今湖南岳阳)、零陵郡(驻今湖南零陵)桂阳郡(驻今湖南郴县)、澧阳郡(驻今湖南澧县东南)、衡山郡(驻今湖南衡阳)、熙平郡(驻今广东连县)所属各地。与南北朝时期的分布状况相较,则瑶族的部分人口向北移动至今常德、岳阳、澧县一带。唐朝以后至宋朝时期,大量的瑶族人口已从今湘西南南下至今广西境内,普遍与壮族错杂而居。壮族在平坝区,瑶族主要在山区,所以被称之为“山徭”。

隋朝时期,瑶族仍然分为许多村社,散布在武陵、熙平等郡内的山区,从事农业、手工业和狩猎的生产活动。《隋书•地理志》说他们“常免徭役”,反映了瑶族内部的生产仍相对落后。而且经常性的迁徙流动,以致在其内部阶级分化并不剧烈的情况下,各郡县的汉族封建官吏也无法向他们征收任何赋税徭役。《隋书•地理志》又说:“其男子但著白布裈衫,更无巾袴;其女子青布衫,斑布裙,通无鞋屏。”这说明瑶族中纺织手工业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必然有作为纺织手工业发展前提条件的农业的发展。《隋书•地理志》又说,瑶族“婚嫁以铁钻镑为聘财”。可以说明他们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是铁质工具。但由于瑶族所在地方的自然环境条件差,且其他的生产技术又相对落后,所以生产的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下。

唐朝时期,杜甫游湘江,写了《岁晏行》诗,其中有“莫徭射雁鸣桑弓”之句;刘禹锡至连州(今广东连县),也写了《连州腊日观莫摇猎西山》的诗。可见,当时瑶族分布在今湖南和湘、桂、粤连接地带的部分,仍然是在山区除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之外,也从事狩猎。

宋朝时期,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说:“摇本盘瓠之后。其地山溪高深,介于巴蜀湖广间,绵亘数千里。椎髻跳足,衣班烂布褐。名为摇而实不供征役,各自以远近为伍,以木叶覆屋,种禾黍豆山芋杂以为粮,截竹筒而炊,暇猎食山兽以续食”。可见,宋朝时期的瑶族,仍然是在湘、桂、粤的山区,组成本民族的村社,在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同时也从事狩猎。又“常以山货、沙板、滑石之属”的山区木材、土特产等,与当地的汉族“博盐米”。则与外部也存在商业上的交往关系。但商品经济并不发达。《桂海虞衡志》说,宋代瑶族中有一种风俗习惯:“儿始生,秤之以铁如其重,渍之毒水。儿长大,锻其钢以制刀,终身用之。试刀必斩牛,仰刃牛项下,以肩负刀,一负即殊者,良刀也”。既然能够锻制锋利的钢刀,则冶铸其他铁质生产工具的技术也必然提高,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然而,由于他们普遍分散在自然条件比较差而又对外交通闭塞的山区,农业和手工业以及商业的发展受到局限。且汉族中的大民族统治阶级又往往对他们采取封锁政策,这就使他们内部的农村公社组织更加牢固,在政治、经济结构方面普遍保留着农村公社的特点。但在他们中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不同部分之间,情况并不完全相同。

在今湘、黔、桂三省连接地带,是苗、瑶、侗、壮等族的交错杂居区。北宋时期从桂州(驻今桂林)、融州(驻今融水)、诚州(驻今湖南靖县)三方面对这一带地方进行经营。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知诚州周士隆说:“由王江(源于今贵州黎平县南部,至从江县汇都江,东流至广西三江县人融江)而上,其大碰口、老江口皆生蛮摇团族,唯以略峒民板木为生。”这部分瑶族是处在峒族封建领主们统治下的闭塞山区,生产、生活都比较落后,所以被你之为“生蛮徭团族”。分布在湘西南偏东地带,直接与汉族接触机会较多的少部分瑶族,则接受了汉族的影响,封建地主经济在这部分瑶族中已经出现。隆兴二年(公元1164年),“右正言尹墙言:湖南州县地界,多与溪峒徭差互连接,以故省民(汉族)与摇人交结往来,以田产擅生交易,其间豪猾大姓,规免税役,多以产业寄隐摇人产下,……自今不许省民将田产典卖与摇人,•…已前卖人摇户田等,难以邃行改追,只令置籍”(见《宋会要稿•蕃夷五之八九》、《蕃夷五之九六》)。可见,在这一带池方,瑶族中已经出现了一部分地主。

在广西境内的瑶族,((桂海虞衡志》说:“摇之属桂林者,兴安、临川、临桂、义宁(在今佳林西北)、古县(在今永福县西北)诸邑,皆迫近山摇,最强者曰罗曼摇、麻园摇,其余如黄沙、甲石、岭屯……等摇,不可胜数。山谷间稻田无几,天少雨,桂种不收,无所得食,则四出犯省地,求斗升以免死。久乃玩押,虽丰岁犹剿掠,……。”属桂林者如此,属其他州郡者亦如此,宋朝封建统治阶级对瑶族的生产、生活条件并不关心,不思所以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约环境条件,而是对他们采取封锁防遏政策。瑶族被当地汉族官吏组成团防武装封锁在山区,只好在本民族内部利用村社组织的力量,与汉族官吏组成的团防武装相对抗。这就更加促成了“山摇”自身的封闭落后及与汉族之间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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