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湘西生活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根据湘人社发[2011]85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停用《湖南省再就业优惠证》和《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2012年2月1日起,全省全面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现就《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发时间 2012年2月1日至5月30日是全省集中换发全国统一式样《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间,请持有效《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湖南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在此时间内按规定换证,换发不改变正在享受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期限。 二、换地地点 吉首市社保大楼十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三、政策享受 各类就业扶持对象必须凭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具体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
吉首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2年1月19日 |